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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BTS】【南硕】Save Me ①

今年最开心的就是入坑包头市了,写文纪念一下。

大纲文,伪黑道,真日常,南硕,南泰,VJin

【要是写论文也像写男男文学一样顺手就好了,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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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nd I will save you back.

Chap.1

    金南俊被捡进金宅那年,金硕珍刚好十岁。他记得清楚是因为从不缺席他生日派对的爸爸,那天很晚才回家,衣服上血迹斑斑,紧跟左右的保镖也不见踪影。他被关进卧室,趴在窗台上,看着管家医生和大批手下神色凝重地进进出出直到凌晨。天快亮的时候爸爸进了房间把迷迷糊糊的他叫醒,手里拿着最新版的马里奥,是他期盼了很久的生日礼物。他没问为何受伤严重与否,爸爸也没解释,只摸着他的头说,我们阿珍不要再长大就好了。

    第二天放学回来,有个黑黑瘦瘦的小男孩跟在管家身后站在门口等他,爸爸说这是昨晚救了我一命的孩子,叫南俊,以后就跟着我们姓金了。金南俊从孤儿院里跑出来后在街上流浪了大半年,没有父母只有生日,虽然比金硕珍小两岁,但或许是吃了太多苦,看上去老成许多。金硕珍猜不透爸爸领养他的目的,也就拿不准对待他的态度,不过在家除了吃饭时间也不需要跟他面对面,所以之后大半个月都没怎么说过话,交流基本保持在每天一个来回的“少爷好”和“你好”。直到大半个月后的平安夜,他半夜爬起来去等圣诞老人,经过大书房时看到门缝里漏出来的光,进去看到金南俊捧着厚厚一本比他脑袋还大的书看得如痴如醉。金硕珍问他没上过学怎么识字,金南俊指着地上一本破破烂烂的字典说,那是他从孤儿院里带出来的唯一财产,已经背得滚瓜烂熟了。那之后他把做作业的地方也换到了大书房,每天晚上一人一边趴在雕花的胡桃木书桌上,金南俊捧着着他的旧课本自学,不出三个月已经可以帮他抄作业了。

    过了年之后金南俊的户口办好,被安排进金硕珍的学校上一年级,两人每天一起上学放学,没过多久整个学校都知道了阿珍少爷多了个小跟班。有好事的打听来金南俊的出身,当着金硕珍的面叫他小叫花子,被金硕珍亲自扭着胳膊按在喷泉水池里,惊动教导主任赶来劝架,被保镖拦在一旁。那之后大家都按阿珍少爷亲弟弟的规格对待金南俊,直到他四年级一下子窜高五公分,身板也壮实了两层,不借这个名头也没人敢挑衅他了。

    刚开始大家都叫他小俊,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金硕珍叫他阿南,连带着整个金宅的人都改了称呼,叫他阿南少爷。金南俊没有推辞,但也知道自己这个少爷和金硕珍的少爷不是一回事。周末金硕珍会去上钢琴或者油画课,他跟着爸爸一个手下去学搏击和英语。学校的课程太过简单,他霸占着全校第一的位置直到初中,后来又跳了两级,在高一当了金硕珍的同班同学。彼时金南俊已经比金硕珍高出了半个头,虽然还有点婴儿肥,但长年运动锻造出的肌肉线条已足够让他鹤立鸡群,于是每周都会收到粉色信封包着的情书和各式各样的巧克力。情书他都写了措辞委婉的拒绝信一并还了回去,巧克力都进了金硕珍的肚子。金硕珍自己收的也不少,但显然更乐于研读金南俊的,一边声情并茂地朗诵一边花式吐槽,金南俊手撑着下巴饶有兴致地听,小手指咬在嘴边,酒窝若隐若现。他们都赌对方会先谈恋爱,金硕珍的理由是自己脑子里三分学习六分食物,剩下的一分平均分配给家人游戏和各种冷笑话,没有多余的地方装女孩子,金南俊的理由差不多,说学习为重,忙不过来。于是本该鸡飞狗跳的青春期竟然平稳得近乎平淡,直到临近毕业才显出兵荒马乱来。

    出国是早就决定好的,金硕珍几乎从出生就开始为移居他乡做准备,原计划是高考完先游学一年再去念书,但没想到最后一个寒假刚结束,他就被扔上了飞机送到了北欧一个白雪皑皑的小城市。接他的房东是韩国人,惜字如金,给了他一本无比详细的生活指南后便消失了。金硕珍眼皮跳得厉害,他估计是爸爸出了事,但回想半年来的蛛丝马迹却毫无头绪,给家里打电话也只有千篇一律的一切都好,而金南俊的号码永远不在服务区。他守着手机刷着新闻辗转不安地熬了两个通宵,第三天决定不管爸爸的叮嘱飞回国,结果刚开门就被一个金色头发的亚洲男孩堵在门口。男孩一身格子睡衣,趿拉着棉拖鞋,揉着眼睛一副没睡醒的样子,看到他就咧开嘴笑了,说,你比照片上好看多了。

    金泰亨被送到金宅的时候金硕珍才四岁多一点儿,刚在幼儿园学了家庭成员的称呼回来,看见家里多了个摇篮,里面有个胖乎乎粉嫩嫩的宝宝,立即活学活用趴在边上喊弟弟。弟弟被吵醒了,哭得中气十足,他把自己的玩具都搬过来哄了好一会儿也没效果,才想到可能是饿了,便去厨房里翻早上喝剩下的豆浆。但捧着杯子回到摇篮边上的时候弟弟已经不见了,他连忙跑下楼,看见弟弟正被一个不认识的人抱着,爸爸在旁边神情严肃地交代着什么。他扑过去攥住裹着弟弟的毯子,求救似的看向爸爸。他那时候并不知道爸爸会对这个娃娃做什么,只是直觉应该留下他。当时爸爸的话他记得很清楚,他说,这孩子是我的污点,也是你的软肋,他必须消失。

    金硕珍叹着气说,我以为你死了。金泰亨饶有兴致地扫视了一圈房间,最后坐在他面前,解下绑在手腕上的粉红手绢递给他,说,物归原主。手绢角落绣着金硕珍的名字缩写,是他当初手忙脚乱哄孩子时不小心塞进襁褓里的。金硕珍抽了抽鼻子,把手绢还绑回他手腕上,说,跟我回家吧。金泰亨眯起眼睛笑着说,你还有家吗?金硕珍愣住了,从坐上飞机开始一直悬在半空中的心脏慢悠悠地坠下来,他问,爸爸还活着吗?

    金泰亨给他讲了很多事,讲他如何被送到偏僻小城的孤儿院,如何像野狗一样长大,如何跑出来查清自己的身世,如何谋杀金父却功亏一篑,如何被敌对帮派拉拢谋划一击必杀的手段。他说生母东躲西藏千辛万苦生下他,并不想求得什么名分,却仍被金父逼迫骨肉分离,她以为孩子死了,自尽而亡。笑容天真的男孩眨着眼睛说,你不用担心,我只是想要他偿命而已,其他的都不感兴趣。金硕珍怔怔地想,其他的?还有其他吗?爸爸死了,他还有什么?啊,对了,南俊。金泰亨看穿他心思似的,歪了歪脑袋说,南俊哥让我好好照顾你,想吃什么告诉我啊,我给你买。

    南俊哥。他听金泰亨讲到孤儿院时脑子里闪过的荒唐猜想被证实,而他已经没有力气惊讶了。两个人从小一起长大,一起跑出来,金南俊帮着金泰亨报仇,却阴差阳错被当成救命恩人带回了金宅,便顺水推舟留下当起了卧底。金硕珍想起被送出国前一天晚上,他躺在沙发上看电影,金南俊趴在茶几上画画,快二十的人了画风还跟小学生一样,纸上一只羊驼四脚朝天躺着,一只树袋熊睡在他肚子上。金南俊说树袋熊是自己,羊驼是他,被金硕珍按在地上一顿好打,死鸭子嘴硬解释了一通羊驼和他的相似性之后,没头没脑地冒出了一句对不起。金硕珍笑得肚子疼,没来得及说什么就被金南俊一把揽进怀里,温热的呼吸扫在后颈上。金南俊在他耳边说,阿珍,我喜欢你。

    窗外的雪停了,金硕珍站起身,穿好外套,慢条斯理地戴上帽子围巾和手套,然后看着金泰亨说,饿了,你请我吃牛排吧。

——TBC——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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